日前,青海省委办公厅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从总体要求、基本架构、实施步骤、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提出建设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的15条措施和目标。
《方案》指出,平台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;要加快建立落地实施举措,完善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“双牵头”工作机制;要以开发建设中心平台及配套门户网站、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,创建符合青海省情、全国领先的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作为工作目标;要依托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,着力打造具备信息归集、融资增信、政策支持、融资对接、融资评价功能,“五位一体、闭环运行”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圈。
为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,《方案》从五大方面明确了政策支持的方向。主要内容是:推进政策汇集联动,完善小微企业政策发布、解读和舆情引导机制,提高平台融资对接转化率和政策支持实效;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,缩短政策传导链条,提高政策性资金直达率,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;强化差别化货币信贷工具支持,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平台小微企业融资支持,作为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与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重要参考;支持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加强合作,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;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,对在平台获得贷款后按时履约还款付息的小微企业,在信贷额度、利率、保险费率、担保费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。对失信小微企业,在市场准入、资质审核、政府采购、专项资金补贴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评先评优等方面依法予以联合限制或禁入。
青海省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,确保《方案》各项目标措施落到实处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,健全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协调工作机制,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;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分工,细化方案内容,狠抓落实,确保实效;三是强化信息安全管理,建立信息查询、数据报送和异议处理等信息安全保障制度,实现信息的规范使用,维护信息的主体权益;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,提升企业和公众对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的知晓度,不断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的社会影响力。